(1)常用常開立式消防泵、預備多級消防泵、進(吸)水管、出水管及出水管上泄壓閥、水錘消除設施、止回閥、信號閥等的規格、型號、數量,應符合設計要求;吸水管、出水管上的控製閥應鎖定在常開位置,並有明顯標記。檢查方法:對照圖紙逐項仔細觀察檢查。
(2)根據消防規範管道式消防泵應采用自灌式(倒灌式)引水方式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。
(3)分別開啟係統中的每一個(ge) 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,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(guan) 等信號裝置的功能均符合設計要求。
(4)打開立式消防泵出水管上試水閥,當采用主電源啟動消防水泵時,消防水泵應啟動正常;關(guan) 掉主電源,主、備電源應能正常切換。
(5)消防泵停泵時,水錘消除設施後的壓力不應超過水泵出口額定壓力的1.3—1.5倍。
檢查方法:在閥門出口用壓力表檢查
(6)對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,當係統氣壓下降到設計低壓力時,通過壓力變化信號應啟動消防穩壓泵。
檢查方法:使用壓力表,觀察檢查。
(7)消防泵啟動控製應置於(yu) 自動啟動檔
消防泵驗收的四個(ge) 重點:
1在消防泵房內(nei) 設置的應急照明、安全出口應符合設計要求;
2消防水泵,噴淋泵,消防穩壓泵等應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;3消防泵出水管上應安裝試驗用的放水閥及排水管;4備用電源、自動切換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;消防安全關(guan) 係民生,消防檢查要從(cong) 嚴(yan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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