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,國務院召開了多次會(hui) 議部署在全國城市中推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。這項政策的出台,對於(yu) 我國城市基礎建設有著重大的意義(yi) 。長期以來,我國各級政府隻重視城市“麵子"工程而忽視城市“裏子"工程,使絕大部分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欠賬太多,且各自為(wei) 戰、管理混亂(luan) ,帶來了“馬路拉鏈"、“空中蜘蛛網"等嚴(yan) 重城市建設問題。
地下綜合管廊亦被稱為(wei) 共同溝,就是把市政、電力、通訊、燃氣、上水、中水、排水、熱力等各種管線集於(yu) 一體(ti) ,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間建造一個(ge) 集約化的隧道或地下構築物。搞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,是項重大民生工程,不僅(jin) 能提高我國未來城鎮化建設質量,減少城市建設浪費、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,更能成為(wei) 我國經濟穩增長的“新引擎"。
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炙手可熱
受密集出台的利好政策影響,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炙手可熱,這直接就在A股的之中體(ti) 現了出來。7月30日部分地下管廊建設相關(guan) 概念股出現大漲,青龍管業(ye) 漲停,巨龍管業(ye) 漲8.51%,永高股份漲2.89%。
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熱度也體(ti) 現在近期集中開工的地下管廊項目上。
2015年,住建部和財政部確定了在沈陽、哈爾濱等10個(ge) 城市試點,計劃3年內(nei) 建設地下綜合管廊389公裏,今年將開工190公裏,總投資351億(yi) 元。其中,中央政府投資102億(yi) 元,地方政府投入56億(yi) 元,拉動社會(hui) 投資約193億(yi) 元。
目前全國共有69個(ge) 城市在建的地下綜合管廊,約1000公裏,總投資約880億(yi) 元。
吉林省:在全省範圍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,2015至2018年計劃建設1000公裏地下綜合管廊,總投資約1000億(yi) 元,今年計劃開工建設148公裏。
重慶市:江南新城的地下管廊規劃全長82.8公裏,總投資約74億(yi) 元。
海口市:編製完成的示範項目總長44.68公裏,總投資約36.1億(yi) 元,計劃3年建成。
長沙市:規劃至2017年,將在試點區域內(nei) 建設總長度63.3公裏的綜合管廊,總投資約34.66億(yi) 元。
廈門市:推動建設總長度為(wei) 38.9公裏的三個(ge) 地下綜合管廊試點項目,總投資約28.5億(yi) 元。計劃三年內(nei) 完成地下綜合管廊試點項目22.7公裏,完成投資19.61億(yi) 元。
建設資金要靠PPP
根據資料顯示,我國城市僅(jin) 供水、排水、燃氣、供熱4類市政地下管線長度已超過148萬(wan) 公裏。如果按照綜合管廊的設計模式,將這幾種管道設計為(wei) 一體(ti) ,建設管廊長度約為(wei) 37萬(wan) 公裏左右,在不計算拆遷等成本的情況下,所需資金就將近4萬(wan) 億(yi) 元。現在擺在各級政府麵前一個(ge) 重大現實問題是: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巨額建設資金從(cong) 哪裏來?
這個(ge) 答案就是“PPP模式",專(zhuan) 家認為(wei) ,采用“PPP模式"解決(jue) 資金問題可謂一舉(ju) 三得。首先維護資金問題迎刃而解,地方財政壓力不僅(jin) 減小了,還會(hui) 獲得一定的收入。其次,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(ye) 實現盈利。重要的是,管廊將得到很好維護。而對於(yu) 采用PPP模式建設的地下綜合管廊,可優(you) 先將特許經營權交給參建企業(ye) 。
河北省住建廳相關(guan) 負責人曾表示,河北省除鼓勵社會(hui) 資本參與(yu) 管廊建設外,也鼓勵社會(hui) 資本參與(yu) 管廊的運營,采取特許經營模式。淶源縣將嚐試特許經營模式,給企業(ye) 特許經營權,並收取該企業(ye) 一定費用。該企業(ye) 則收取管線單位的租金,並負責管廊的日常維護。
通過“PPP模式"吸引民間資金,無疑是目前建設地下管廊籌集資金的佳方案,這對“PPP模式"的推廣是一次的機遇,也是一場重大的考驗。
部分民間資本對“PPP"仍有疑慮
李克強總理曾就“PPP模式"向有關(guan) 部門負責人詢問:“要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中開展政府和社會(hui) 資本合作模式(即PPP模式),有沒有成熟經驗證明這一模式的回報率?"他的提問,也代表了不少民間資本的心聲。
“PPP模式"是政府與(yu) 民間資本合作模式,也成了政府解決(jue) 公共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的重要方式。但在這個(ge) 投資模式中仍存在政府職能不清、責權利界定不準等諸多問題,加之部分政府補貼等優(you) 惠政策不到位,導致民間資本投資收益過低,使不少PPP投資合作項目成為(wei) 民間資本的“傷(shang) 心地",讓不少民間資本望而生畏,嚴(yan) 重製約了PPP合作模式發展壯大。
由此可見,要想讓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能在全國各地順利推進下去,保障民間資本的權益是當下亟需完成的工作。我國今後應繼續完善相關(guan) 合作內(nei) 部機製,減少政府過多幹擾、給予民間資本更大的經營管理權和更多項目收益權,真正形成“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、全程合作"的利益共同體(ti) ,讓PPP成為(wei) 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新力軍(jun) ,並成為(wei) 新一輪公共基礎投資快速增長的“發動機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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